4月9日,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前几天“卓越评估”对“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行剖析,详情请点击下方链接。今天,“卓越评估”邀请各位一起探讨“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
资讯丨时代召唤: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系列解读一
政策原文如下:
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是我国优化土地资源,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重要动力,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但在产业用地配置和利用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亟需深化用地市场化配置。
本次国家对产业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改革,可以说是资源优化配置型的改革,带来了巨大的红利。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复工复产取得重要进展,但随着疫情在全世界蔓延爆发,我国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在急剧恶化,经济运行面临严峻挑战。此项改革有利于复工复产,激发企业活力,重启经济循环。
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是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制度、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工业用地存量优化、促进资源配置效益、效率最大化具有重大意义。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经体〔2014〕2957号),浙江省嘉兴市成为全国四个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城市之一。2015年,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5〕68号),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探索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浙江思路”。
随着经济结构升级,我国产业用地政策实现了较大的完善,在内容方面也有了产业侧重与倾斜,实现了产业用地政策方向与类别的完整覆盖。
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取得土地要素,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和民生服务设施建设,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2016年国家专门出台了《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在2019年进行更新。
《指引》(2019年版)结合产业用地政策执行中地方和市场主体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关产业用地的规定进行归类提炼,重点对土地用途管制、土地供应、地价管理、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等方面政策的要点作了说明,对政策具体执行进行引导。特别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取得土地要素,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和民生服务设施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
《指引》(2019年版)分4章、共28条,明确了产业用地政策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产业用地政策实施中土地供应的基本规定、产业用地政策的适用情形和具体政策依据与产业用地的服务与管理要求。其中,对划拨、协议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以及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分别作出详细说明,引导市场主体把握政策要求。
图:《指引》2016年版与2019年版部分内容对比
在国家政策鼓励下,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优化产业用地政策,对创新产业用地利用方式、新型产业用地等方面进行探索,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其中,为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保障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2019年3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4号),进一步简化工业用地提高利用效率的审批流程,探索建立了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制度,加强了工业用地的精准供应和供后服务。
广州市新型产业用地政策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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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4月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广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准入退出实施指引(试行)》(穗工信规字〔2020〕3号 )(以下简称《实施指引》),为规范管理新型产业用地(M0)的实施提供遵循。
(部分地区对产业用地相关探索实践详见下图,上下滑动可查看)
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有效推动产业升级,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下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内容,也将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可以预见,未来创新产业用地使用方式、产业用地混合、复合等多元化的利用需求,将倒逼推出一系列产业用地配套政策,各地的探索与实践也将为政策的出台提供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