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住房增值税的前世今生

发布日期:2021-04-25内容来源:卓越评估资讯

昨晚(4月21日),广州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从延长人才购房个税、社保缴纳年限,提高越秀、海珠等9区销售住房增值税免征年限等五个方面加码调控。其中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9区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最为引人关注。那么,这个住房增值税的由来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卓越评估来为您梳理一下。

一、住房营业税开征

2005年5月27日,国家税务局、财政部、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作为房地产调控手段正式进入人们的视线。

二、营业税免征期限由2年改为5年

2006年5月24日,建设部等9部委发布《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时隔一年,营业税政策迎来调整,免征期限第一次由2年改为5年。

三、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为2年

为缓解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海啸对经济造成的影响,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推出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这是营业税免征期第一次由5年改为2年。

四、营业税征免年限由2年恢复到5年

2009年12月9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同年12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实施了1年的营业税免征年限由2年恢复到5年。

五、营业税征免年限再次由5年调整为2年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六、营改增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通知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七、总结

由上述住房增值税的演变可以看出,每次住房增值税政策均是由国家财税部门发文进行调整的,而这次广州提高越秀、海珠等9区销售住房增值税免征年限为5年,则是落实国家“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

广州自2020年5月复工复产以来,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指数持续上升,从100.2上升至2021年3月的108.6,同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指数在2021年3月排名70个大中城市第一名,因此,住建部于今年4月8日,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为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昨晚(4月21日),广州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从延长人才购房个税、社保缴纳年限,提高越秀、海珠等9区销售住房增值税免征年限等五个方面加码调控。从具体政策条文来看,本次调控力度较为温和,短期内,对部分购房者可能带来一定心理影响,长期来看,由于广州的城市地位,人口持续流入,房地产市场将继续维持稳定发展。


关于卓越
卓越简介
组织架构
发展历程
服务案例
资质荣誉
企业文化
领导团队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党建动态
社会影响
服务领域
不动产资产评估
不动产咨询顾问
自然资源等级价体系构建
自然资源评价与核算
专业研究
政策法规
专业解读
市场监测
机构出品
刊物展示
宣传手册
企业宣传片
招贤纳士
人才观念
福利待遇
培训发展
人才招聘
员工活动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