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广东将正式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
贯彻落实全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管理座谈会会议精神,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切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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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711号)明确加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切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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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6-28日,全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管理工作座谈会及培训班在福州市召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预期试点成果将形成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优化清查技术规程和报表体系,为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奠定基础。
试点区域为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龙岗区、珠海市高新区、韶关市曲江区、江门台山市,清查范围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海洋和水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本次试点工作将于2020年3月底前开展,试点地区应于2020年6月底完成试点各项工作。